一、经常检查照明设备,做到人走关电、关水、关门;
二、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加热设备;
三、不准擅自改动电源和安装其它电气设备,严禁乱接临时电线;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气设备,不准在电线上搭挂物品;
五、严禁用铜、铁、铝、锌制品代替保险丝,安装保险丝不准超过额定电源;
六、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燃烧废纸、垃圾,教学楼、办公楼、集体宿舍楼禁止生活用火;
八、消防设备严禁挪作他用;
九、消防栓、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障碍物;
十、不准擅自阻塞防火门、防火梯和防火疏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