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我院党的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的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要结合学校、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第二章 机构组成及职责
第五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院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
第六条:院党委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党委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故不能出席,由院党委副书记主持。
第七条:中心组组长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中心发言、提供学习资料,每季度制定阶段性的学习安排;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等,组织实施方案需经组长审核同意。各总支成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当好中心组的参谋和助手,做好中心组的各项服务工作。
第八条: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中心组学习总结和通报上报有关资料。
第三章 学习方式、内容、原则与时间安排
第九条: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全年累计不少于12次,累计学时不少于24小时。集中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社会考察、讨论交流、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除集中学习外,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还要根据学习计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坚持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实行中心发言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学习秘书要向每个成员发出通知,落实中心发言人1至3人,中心发言要围绕主题准备充分,内容充实。
第十条: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主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分清理论是非和政治是非的能力。在学习中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力争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围绕全院学风院风建设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联系院机关和各系、各教研室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学习理论,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运用理论分析研究学风院风和发展中的问题,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假期除外),每次学习2个学时,学习时间一般选定在星期五的下午(中心组成员注意不要在此时间排课)。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第四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二条:党委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学习建立考勤簿,认真记录出勤情况(缺席要注明原因),定期给予以公布。除因重要公务或到外地出差开会外,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公或因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及时补课。
第十三条: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情况由学习秘书进行整理登记,每学期最后一次学习时书面公布考勤纪录。根据公布的考勤纪录,党委中心组成员全年有两次以上无故缺席的,须自觉向院党委写出书面说明。
第十四条:建立学习档案制度。每个中心组成员建立个人学习档案,统一发党委中心组学习笔记本。个人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学习笔记本平时由个人保管,用作个人学习情况的记录,年终上交归档,作为党委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心组建立集中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意见、考勤簿、学习记录、发言材料、学习情况通报、有关学习参阅资料等,都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第十五条:建立考核检查制度。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心组成员对学习的内容是否了解掌握,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提高,以及党性锻炼情况。
第五章 学习要求
第十九条:党委中心组委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到位、思想到位。
第二十条: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年底交院办公室备档。
第二十一条: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植物科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