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生每生3万元,学院共评选1人;硕士生每生2万元,学院共评选1人。
二、参评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关于新入学研究生,除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还要兼顾其在上一学历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有下列任何一项行为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1)有关反对党的领导和国家统一,反对中央有关政策言论,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 。
(2)违反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的、发生违纪行为的、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发生学风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学校、学院寝室和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发生事故的或者被通报的、长期不参加学院和实验室活动的。
(3)有欠费者。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行为堕落、道德败坏,法制观念淡薄,目无组织无纪律,参加邪教及社会不良组织者。
5. 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对于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应有各自的评价侧重。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实践能力的科研或应用成果;对学术成果的评价要打破简单量化评价方式,破除“五唯”评价的相关要求,以质量、贡献、影响为导向,完善优化评价体系,成果要以质量为先,兼顾数量。
6. 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本次为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7. 应至少在学院认定范围内的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SCI可online)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同时具有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专业型研究生有应用成果)者优先,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8. 关于新入学研究生,除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还要兼顾其在上一学历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评审准备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
1.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将学院评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备案,同时在学院办公网公示3天(10月13日-10月15日)。
3.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系分组,分别为作物组、植保组、园艺组、农资组、植物学组。负责人为系主任(也可由系主任委派他人)。
(二)个人申请准备阶段(10月10-10月14日)
本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采取分级申请的方式,科研成果评分依据《5657威尼斯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暂行)2019》(附件7),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首先向本组秘书提出申请,填写《自评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学科审核。各系自行组织相关教师、研究生对本系申报同学进行德育评议并提交一份德育民主评价报告(附件12),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方面以及在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日常表现等,各组要按时向研究生办提交申报材料,博士按其研究方向所属的一级分组秘书提出申请及申报材料,专业学位硕士按导师所在学科组提出申请及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分组秘书提交的材料(10月15日11:00前):
1.《自评表》word电子版,纸质版1份,附件8 ;
2.《审批表》pdf电子版,电子版文件以学生姓名命名,纸质版1份,附件3;
3.所有填报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1份,若为论文只扫描和提交首页即可,SCI、EI论文需要附web of science和www.ei-istp.com/Ch/查询证明截图;
4. 《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供分组秘书汇总用,附件9。
分组秘书向研究生办提交材料(10月16日11:00点前):
1. 学生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纸质版按顺序用文件夹夹好;
2.《**学科科研成果汇总表》,博士硕士word电子版各一份,不要纸质版,附件9;
3. 《学科推荐人选报告》签字的纸质版1份,不要电子版,附件10;
4.《民主评议报告》纸质版1份,不要电子版,附件12。
5、材料收取负责人:陈世杰。
填表要求:
其中《审批表》中“基层单位”栏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攻读学位”栏填写博士或硕士,“学制”栏(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申请理由”栏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栏由所在院(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栏将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页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
(三)学院评审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
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各学科申报情况进行整理,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报告,并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申请人需准备3分钟ppt汇报,内容包括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思政表现、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学院国奖评审委员会结合申报人的成果材料、ppt汇报、以及各系的民主评议报告进行德育打分及评审,按学术成果占70%的比例加上德育分计算总成绩排序推荐(某生学术成果百分制成绩=该生学术成果实际得分/本次参与评选研究生学术成果实际最高得分*100,最终得分计算方法:最终得分=学术成果百分制得分*70%+德育得分)。
(四)学院公示阶段(10月20日—10月24日)
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应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学院研究生办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
1.《审批表》(附件3)纸版,pdf电子版,电子版文件以学生姓名命名;
2.《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版,word电子版,其中“培养单位”和“报送单位”填写5657威尼斯,基层单位填写5657威尼斯,需按照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3.《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版,word电子版,其中“培养单位”和“报送单位”填写5657威尼斯,基层单位填写5657威尼斯,需按照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4.《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见附件6),参与的全部评委均需手写签名;
5.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委名单、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报告纸版、电子版。
*纸质版本需签名的部分必须手写签字,不允许使用印章。在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地方需加盖学院公章。《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需加盖学院骑缝公章。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各一级学科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2.学院评审委员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评委负责制,做到评审工作透明与实名,不允许匿名投票,评委讨论需有会议记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审核成果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确因达不到评审条件不能用完名额,剩余名额将进行再分配。
3.各学科应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宣传获奖研究生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热情。
5657威尼斯科研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