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57威尼斯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
博士研究生
1、 要求
(1)论文评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评审工作(3-5份)均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5至7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两位校外专家(不含校外在我校兼职的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量聘请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指导教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担任。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组还应至少包括一名实践专家和一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答辩申请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在研究生学院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学位授予材料。所有表格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或碳素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结束后,每位学位申请者须向学院上交至少三本精装、一本简装博士学位论文。学院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学位办公室制订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在网上提交。
2、 答辩申请和资格审查
每位学位申请人在申请答辩时,首先要使用个人的学号和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在确保本人基本信息无误且学院对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在线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完成后,点击毕业答辩栏下的“答辩申请信息录入”,根据列出的内容将所需信息填写完整后,提出答辩申请。如果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按照说明向学院或研究生综合处提出修改申请,予以更改。
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审核。学院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是否欠费等进行审核。待“双盲”专家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后,学院要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按照《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申请者能否进行答辩。如具备答辩资格,学院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答辩申请者的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
3、报送学位审查材料
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各学院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各学院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与学位相关”栏目下的“报表打印”选择“学术学位博士学位审查打印”、专业学位博士学位审查打印”,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学位审查一览表打印出来,与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按序装订,根据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用A4纸复印13-17份,以备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博士学位授予时使用。
硕士研究生
1、 要求
(1)论文评阅:应聘请至少两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五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可列席会议介绍情况。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组还应至少包括一名实践专家担任。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答辩申请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在研究生学院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学位授予材料。所有表格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或碳素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提交:每位学位申请者在答辩后须向学院提交至少2份硕士学位论文。每本学位论文中的《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必须由学位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各研究生学院所收材料的送交地点和方式,学院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照学位办公室制定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在网上提交。
(5)各单位应指定专人送审论文,严禁派学生本人送审。从论文送审到论文答辩不能少于20天。
2、 资格审查
学院首先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是否欠费、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等进行审核,合格后发放相关评审材料。待专家评审意见全部收回后,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按照《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申请者能否进行答辩。如具备答辩资格,学院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答辩申请者的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