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酬金标准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3-10-12 9:18:27
字号:大 中 小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目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酬金标准的实际情况,参考其他高校的酬金标准,同时考虑到校内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现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酬金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
研究生院 财务处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酬金标准
附件
1. 附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酬金标准.doc
附件:
学位层次
委员酬金标准(元)
秘书酬金标准(元)
博士
200-400
80
硕士
100-200
40